故意隐瞒行踪,立案破坏疫情防控,严打
2022/8/3 来源:不详日前,一名河北邢台市内丘县的隐瞒事实病例由于病程长(1月18日发病),隐瞒病史,失去最佳治疗机会,终因新冠肺炎致多脏器衰竭,经抢救无效,于8日晚8点左右死亡。
由于其故意隐瞒事实,不仅耽误了自己的治疗,还导致包括医护人员在内的密切接触人员77人被隔离。如今,医院急诊室、医院、桥东区魏少东牙科诊所,以及该患者所居住和到过的村居已全部封闭隔离并采取了消杀等措施。内丘县公安机关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该患者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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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的事
其实我们身边也有
在今天下午2点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天津市公安局副局长田寿涛在答记者问时介绍,近日天津公安机关对一起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案件立案侦查。
他介绍,当前正处于抗击疫情关键阶段,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是控制疫情扩散蔓延的重要环节。根据我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防控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据介绍,近日,我市正就这样一起案件进行调查。患者故意隐瞒行踪,给疫情控制带来不利影响。一男子于今年1月22日自驾返回外省过春节。2月1日,其天津家住地信息员在开展在津外地人员春节期间行踪排查过程中,曾电话联系他进行核实,但该男子谎称自己一直在津,春节期间并未返回原籍,致使其居住社区无法掌握其真实行踪,未能采取进一步防控措施。
2月2日,该男子返津后,也未按照有关规定,主动向社区报告出行史。在老家期间,他曾与老家的亲属有接触,其亲属于2月2日被当地确诊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但其仍未将此情况主动向疾控部门、社区组织和医疗机构报告。2月4日,该男子出现发热、腹泻等症状,到医院就诊后被隔离。2月6日,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
鉴于该男子的行为涉嫌违反我国《刑法》《传染病防治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重干扰破坏疫情防控工作。2月8日,该男子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并隔离收治。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疫情防控期间,一定要积极配合工作人员为防控疫情而采取的防疫、检疫等各项措施,共同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公安机关也将继续加大对涉疫情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打击力度,坚决维护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人人都是参与者,
然而却有人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给战“疫”添乱。
像下面这些事,
咱可千万不能干啊!
昨日,市公安局对近期查处的17起涉疫情案件按类别进行集中通报。从市委政法委获悉,对恶意妨碍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犯罪行为,公检法将协调推进,依法从严从重打击,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妨害公务类
●1月25日晚,犯罪嫌疑人卢某乘坐上海至哈尔滨的高铁列车中途在天津南站下车,因其存在感冒发烧症状,为逃避疫情排查躲入我市西青区精武镇某小区居民楼楼顶。经西青区精武镇镇政府工作人员、公安西青分局民警劝说,卢某同意配合疫情排查工作。公安西青分局民警在驾驶警车送卢某去天津市救助站途中,其因惧怕被“隔离”,抢夺民警佩带的警械,强行拉警车手刹,造成警车失控撞到路边隔离带,导致警车受损、车内民警受伤。1月26日,卢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依法刑事拘留。2月1日,卢某被西青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1月29日19时许,醉酒人穆某乘坐路公交车时拒不佩戴口罩被司机拒载,后穆某拒不下车并对司机进行辱骂。民警赶到现场处置时,穆某拒不配合民警执法,辱骂民警,向民警吐口水,用脚踹辅警,后民警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目前,穆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以上两名犯罪嫌疑人拒不配合公安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执法活动,按照我国《刑法》规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依法从重处罚。
侵害人身安全类
●2月2日9时30分许,徐某未戴口罩欲进入南开区广开菜市场,被防疫志愿者发现并劝导。徐某拒不听从劝阻,执意在未戴口罩情况下强行进入市场,并将志愿者殴打致轻微伤,现已被公安南开分局依法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
●2月2日11时40分许,李某在滨海新区和馨园小区门口,因进入小区登记、测量体温问题与保安人员发生纠纷,后使用电动车撞击保安人员,现已被滨海新区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五日。
●2月4日15时许,徐某在滨海新区胡家园街馥香园大门口处,不配合疫情防控人员检查,并非法携带管制刀具,持刀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现已被滨海新区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十五日。
●2月4日21时许,在南开区阳光小区门口,王某进入小区时拒不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执意强行进入小区,拒不听从工作人员反复劝阻,并辱骂、踢踹劝阻的工作人员,现已被公安南开分局依法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
●2月7日,赵某在滨海新区世嘉花园小区门口拒不配合工作人员防疫登记检查,并殴打工作人员,现已被滨海新区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
●2月7日7时许,朱某在滨海新区天泽园北门与防疫检查人员因口罩佩戴问题发生争执,而后朱某使用电动车冲撞检查人员。现朱某已被滨海新区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五日。
医院、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居民小区、乡村入口等公共场所时,不听从工作人员劝导,拒不配合登记检查、体温检测,侮辱、谩骂、殴打工作人员,甚至持管制刀具威胁工作人员,阻碍依法履行防控职责,违反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将分别以殴打他人、非法携带管制刀具、威胁人身安全予以行政拘留。
寻衅滋事类
●1月29日,田某由外省回到宝坻区尔王庄镇,不听劝导在居家隔离未满14日的情况下驾车外出为其长女购买生日蛋糕。当日10时许,田某驾车返回家,使用手机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