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公告快来提供有效线索
2024/10/12 来源:不详<
悬赏执行啦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京执号
朝阳法院在申请执行人孙某申请执行被执行人王梦莹民事纠纷一案过程中,暂未查询到王梦莹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
因王梦莹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孙某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第二十二、第二十三、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朝阳法院决定悬赏查找王梦莹的财产,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
执行依据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京03民终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
本金.97元。
悬赏金额
凡向朝阳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王梦莹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朝阳法院已发现、已控制但暂未处分的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按照举报财产执行到位金额的10%作为奖金。
悬赏时限
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朝阳法院将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张伟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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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菁法官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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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淼法官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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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案件财产线索接转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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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小红门乡龙爪树南里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第二办公区,张伟法官收
邮政编码: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日
案情简介
孙某申请执行王梦莹民事纠纷()京执号执行案件,执行依据为()京03民终号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书内容为:被告(反诉原告)王梦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给付原告(反诉被告)孙某澳门皇茶北京天之骄子店清算后损失.23元……;被告(反诉原告)王梦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给付原告(反诉被告)孙某审计费元……;被告(反诉原告)王梦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给付原告(反诉被告)孙某赔偿款.74元;被告(反诉原告)王梦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给付原告(反诉被告)孙某合伙份额转让款10万元;驳回原告(反诉被告)孙某的其他诉讼请求……;驳回被告(反诉原告)王梦莹的反诉请求。一审宣判后,孙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孙某向朝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经网络查控等相关工作,暂未查询到被执行人王梦莹名下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朝阳法院已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朝阳法院郑重承诺将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被执行人:王梦莹
性别:女
民族:汉族
出生日期:年2月1日
身份证号:
1202240201****
户籍地:天津市宝坻区宝平街西南楼宿舍8条6号
供稿:执行局
原标题:《悬赏公告|快来提供有效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