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聘任王万林等同
2024/10/22 来源:不详<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检察院
关于聘任王万林等同志为听证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人民检察院以听证方式审查案件工作,切实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落实普法责任,促进矛盾化解,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库建设管理指导意见》,按照《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选任工作方案》,经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察、社会公示等程序,本院决定聘任王万林等30名同志为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任期五年,时间从年6月20日至年6月19日。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李胜葵
原标题:《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聘任王万林等同志为听证员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