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一加油站站长挪用公款800余万元
2022/8/3 来源:不详记者丨彭强
1月25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则挪用巨额公款刑事判决书显示,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天津石油分公司(下称中国石化销售天津分公司)一加油站站长因挪用公款,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根据判决书,年10月18日至年7月10日,中国石化销售天津分公司津蓟高速宝坻温泉城东侧、西侧加油站站长郑硕,通过手动减少零售管理系统中销售成品油录入升数,使零管系统的成品油销售额小于实际销售额。郑硕将未录入零管系统的成品油销售款截留,共计万元,其中的万元被用于网络赌博。
管控系统与零售系统逐日金额差异统计表显示,郑硕在犯罪期间管控金额共计.6万元,零管金额共计.5万元,差异金额共计笔。
因犯挪用公款罪,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郑硕有期徒刑11年,并继续追缴其犯罪所得万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从郑硕开始挪用公款,到被发现,共经历了一年九个月。
判决书显示,津蓟高速宝坻温泉城东侧、西侧加油站,是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天津宝坻石油分公司下辖加油站。被告人郑硕自年3月以来担任宝坻温泉城东侧、西侧加油站站长以来,负责全面工作,包括日常经营管理、会计核算、计量损耗和现金管理等。
宝坻石油分公司经理表示,年7月9日,中国石化销售天津分公司通知其宝坻温泉城西侧加油站库存异常。7月10日,他派专员进行了检查,并于当日约谈郑硕,随后郑硕承认了挪用公款的事实,并主动上交了部分钱款。
年9月29日,郑硕被执行逮捕。当年11月12日,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检察院向宝坻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中国石化北京、苏州等地分公司都发生过类似事件。
年3月,中国石化北京燕山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三名员工就曾涉嫌挪用30万元公款用于投资;年5月,中国石化苏州石油分公司一主任因挪用公款1.亿元,获刑20年。
避免国有资产流失,一直是各方密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