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存量停车位充电桩二期特许
2023/7/24 来源:不详天津市宝坻区存量停车位充电桩(二期)特许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JFHGJ--)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宝坻区存量停车位充电桩(二期)特许经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市金诺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市宝坻区存量停车位充电桩(二期)特许经营项目,本项目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包括宝坻区3个街道在内的18个小区,本项目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的市场化模式推进。中标单位在特许经营区域范围、事项范围和特许经营年限范围内,进行宝坻区停车位充电桩的投融资、建设、运营与维护、移交工作,详见“项目需求书”全部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天津市宝坻区存量停车位充电桩(二期)特许经营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天津市宝坻区存量停车位充电桩(二期)特许经营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同时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截图时间最早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
3.投标人须有较强的投融资能力,无不良征信记录,且中标后可按招标文件要求向招标人一次性支付经营权价值中标费用,投标人需对前述事项做出承诺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支付能力,由股东或投标人委托的担保人提供与投标报价等额的担保;承诺在转让期限内,涉及与宝坻区域内停车位充电桩项目相关的全部事项,均自行负责与城管、交管、国家电网、质监、安监、消防等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自行履行与宝坻区域内停车位充电,充电桩项目相关的审批、备案程序。
4.投标人需要有实施本项目所需的技术能力和运营管理能力,具有宝坻区域内停车位充电桩经营管理相关能力,并出具承诺:承诺在转让期内,发生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责任、司法纠纷、行政处罚等)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与招标人无关;承诺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因违反法律法规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等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与招标人无关。
5.投标人需提供年度或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30日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投标人在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近一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8.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若为受委托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章)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年04月24日09时00分到年04月28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招标公告第七项7.6条内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年05月15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年05月15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
七、其他
7.1建设地点:天津市宝坻区
7.2合作期限:特许经营期限为20年(含建设期1.5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7.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7.4公告发布时间:年04月24日09时00分到年04月28日16时00分:
7.5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年04月28日16:00;
7.6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现场或网络方式获取。
(1)现场获取: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须携带法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获取;
(2)网络获取:需提供以下资料的彩色扫描件邮箱,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邮件标题:项目名称+单位全称,投标人信息用WORD文档编制,包括: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7.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7.8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联系人:陈先生
邮箱:zhzb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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