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3/2/3 来源:不详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

关于人民陪审员年度参审案件

数量上限的公告

为保障人民陪审员均衡参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答复》第十六条之规定,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现将人民陪审员年度参审上限情况向社会公告如下:每名人民陪审员年度参审案件上限数为30件/人。

特此公告。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

年4月29日

原标题:《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公告》

    

转载请注明:
http://www.3g-city.net/gjyzl/3377.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网站首页 版权信息 发布优势 合作伙伴 隐私保护 服务条款 网站地图 网站简介

    温馨提示:本站信息不能作为诊断和医疗依据
    版权所有2014-2024 冀ICP备19027023号-6
    今天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