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暂未落户,想要在天津买房的看这里

2022/9/28 来源:不详

治疗白癜风的费用 http://m.39.net/baidianfeng/a_4513569.html

符合天津产业发展定位的企业的外地员工,且名下没有天津房产,不需要2年社保,即可在全市范围内购买新房或者二手房,但取得产权证后,3年内不得出售。

◆企业条件:符合天津产业发展定位

◆针对人群:在符合要求的企业工作,但没有在津购房资质

◆申办流程(以西青区为例):

企业员工到企业所属街道/镇政府领取申请书,填写完成并由企业盖章后,附带以下4份材料,提交给街道/镇政府,由街道/镇政府上报,主管部门审批后,即可享受购房资格:

1、申请人基本信息汇总表

2、职工《个人承诺书》(本人目前在天津市工作,将在天津长期发展,名下暂无天津住房,所购房屋3年内不上市交易,如有不实,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

3、职工《企业职工购房申请表》

4、职工《劳动合同》复印件

据了解,目前除了西青区,北辰区、红桥区等也已开始执行,各个区的申办流程会有差异。

注意,审批通过后,可以全市买房,不局限于某个区域。

对于想扎根天津的外地人,暂未落户、暂无购房资格,但是有实际住房需求,这项新变化将提供便利。

可以先购房解决居住问题,再落户,同时,也可缩短积分落户时间。

此次企业员工购房的新变化,内容与已经执行的“两个中关村”和滨海高新区的政策基本一致。

可以说,是一个扩大版,将针对局部地区的政策,扩大到全市范围。

年3月2日,天津市发改委发布《天津市支持重点平台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政策措施(试行)》文件。

户籍暂未迁入且家庭在津无住房的,按照外地户籍居民购房套数政策执行,项目转移至本市后,职工即可购房,但所购住房须在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上市转让。

满足符合滨海高新区产业发展定位的外省市项目在职职工居住需求,项目转移后,户籍暂未迁入本市且家庭在津无住房的在职职工,可购买1套住房,所购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3年后方可转让。

是要放宽限购了吗?

已经公布或执行的政策,全部以企业为核心,目的是为了解决企业外地职工在天津的住房需求。

年12月14日,住建委蔡云鹏主任做客《公仆走进直播间》时也明确指出:

市住建委在保持住房限购政策不变基础上,立足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更好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通过优化执行操作程序,精准满足外地来津职工基本居住需求,但这种便利程序只是一种服务,只是一种便利,而不是放宽限购。

承接非首都功能的疏解,已经成为天津发展的重要一环,引入产业的同时,对于企业职工的生活需求也要给予解决。

最近几年,天津的新房成交量比较稳定,每年维持在-万方。

此次购房新举措扩大到全市范围,也就意味着,天津的购房需求将在原有基础上有所增加。

天津现行购房政策:

要先确定你有没有资格在天津买房:基本上,办了天津户口的可以在天津任意区买,没天津户口的需要交够2年社保个税才能买。

贷款政策:

与限购政策配套而来的,是首付最低三成、二套最低六成的贷款政策。

具体来说,天津住房商业贷款执行的政策,是首套房首付最低三成,二套最低六成,最长可贷25年。二手房商贷年限还要参考房龄,房龄太老的办不了商贷。

公积金贷款也是首套最低三成,二套最低六成,第三套及以上不予发放。新房公积金最长可贷30年,二手房最长可贷20年。

认房又认贷:

所谓“认房又认贷”,即在本市名下有房、或有过贷款记录、或因买房还贷提取过公积金的,都视为二套;“认房”是只认天津本市名下房产,“认贷”则是全国联网,就是说在外地有贷款记录也算在内。

相关问答:

1、贷款还清了也算二套吗?——是的,因为还清了也还是有贷款记录。

2、主贷人是老公,老婆有贷款记录吗?——应该是没有的,保险起见查征信验证一下。

3、离婚后多久才能买房?——天津没有时间限制

公积金补充信息:

从年2月1日起,三类人买房不能公积金贷款:

①购买配偶、子女、本人父母或配偶父母住房;

②离婚两年内,职工与原配偶之间存在买卖住房情形的;

③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年6月1日起,异地缴存公积金也可以在天津贷款买房了。需满足“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被所在单位派驻到本市工作一年以上,在本市购买自有住房且为职工家庭首套住房”的前提条件。且异地公积金在津申请公积金贷款,首付六成起,最高可贷40万元。

此外,北京也出台政策,缴存人及配偶在京无房,购买天津、河北省内住房或购买亲属所在地住房,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积分落户加分细则:

政策内容:

1、在天津市租房居住,每年积6分。

2、在天津市购房居住:

(1)住房在和平区、河东区、河西区、南开区、河北区、红桥区的,每年积10分

(2)住房在东厢区、西青区、津南区、北辰区的,每年积11分

(3)住房在武清区、宝坻区、宁河区、静海区、蓟州区的,每年积12分

(4)住房在滨海新区的,每年积15分;

3、年4月2日前在津购房的,可选择按老政策一次性积分,即市内及环城四区40分,郊区除滨海55分,滨海60分。(最新表格未写明,系统还可申请一次性积分,最终加分情况以系统审核为准)

4、申请人依法在津办理居住证,每年签注次,每次积6分。

政策解读:

1、租房加分需要租赁备案证明,因此租房的朋友一定要第一时间去所在区房管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2、租房和购房积分均是按月累积,分值同样是上半年申请的结算到去年12月份,下半年申请的结算到当年6月份。

3、共有产权的房子仅限夫妻、子女、父母共有的情况可以加分,其他情况一律不加分。

4、房本未下的房子,有购房合同和契税票的情况下,可以计分。

5、房本是配偶名下的,需是婚后购买的才行,婚前购买的不可使用。

如果您暂未落户、暂无购房资格,但是有实际购房需求,可以私信咨询!

可以先购房解决居住问题,再落户,同时,也可缩短积分落户时间。

关于天津市在津政策购房新变化你了解了吗?记得给小编点赞

转载请注明:
http://www.3g-city.net/gjyyf/1836.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网站首页 版权信息 发布优势 合作伙伴 隐私保护 服务条款 网站地图 网站简介

    温馨提示:本站信息不能作为诊断和医疗依据
    版权所有2014-2024 冀ICP备19027023号-6
    今天是: